E小说 > 都市小说 > 俗人投机者 > 第十四章 赚钱和大表哥

“那秀秀姐结婚,老姐得回来了吧?”马泓好奇地问道。

    “看她自己,太忙了不回来也行。”老爸有点闷闷地说道。相对而言,老姐马周和老爸马文处得比较好一点,偶尔会说点私房话。

    “那大表哥回来吗?”马泓接着问道。大表哥就是何翰章,二舅舅何定国的儿子,三个舅舅拢共就这么一个带把的,其实没有大小之分,但是从小叫惯了,就一直叫到现在。大表哥何翰章比马肃大五岁,从小体育很好,文化成绩一塌糊涂,初中考高中就没考到普高,去了桃园职业技术学校,上不满一年学,就入伍当了兵,现在是当兵第三年,当兵到现在还没回过家,听说已经转了士官。

    “要回的,章章8号回来,秀秀11号结婚,听他妈说,这次章章回来主要是定亲的,那小姑娘比他小一岁,也是桃园技校毕业,现在已经在厂里上班了。”何巧芝说起这个还是有点小兴奋的,毕竟娘家三个兄弟,拢共就何翰章一根独苗,关键何翰章从小就很懂事,何巧芝挺喜欢这个侄子的。

    “那他们定亲,咱们要过去吗?”’马泓也没见过那位嫂子,女生嘛,天生就对这种八卦感兴趣。

    “定亲还请你去?想得到挺美,就他们两家碰个面吃个饭吧。”老妈何巧芝急忙泼冷水。青禾这边的习俗,定亲可以大闹也可以小闹,考虑到何翰章就那么一个月左右的假,他家里条件也比较差,估计大闹的可能性不大。

    吃过晚饭,马肃陪老妈看了一会儿电视,到七点半,雷打不动,马肃回到自己房间,打开日光灯,翻开暑假开始前刚买的厚厚笔记本,四个多晚上,每个晚上三个钟头,全化成十七八页略显潦草的字迹。

    没错,这就是马肃现阶段想得到的唯一跟他年龄和气质相符的赚钱方式。秀安中学虽然理科为王,但也很重视文科,历年海岩市文科状元一般也出在秀安中学,马肃实验班的语文老师周蕾就是个喜欢培养大伙写作能力的人,每个礼拜都要做摘抄,写两到三篇随笔。马肃比较懒,很少摘抄,直接自己写,后边瞎编一段引用出处,当时觉得很得意,其实现在想想,浅薄的很,主要他的字实在太差,周蕾也不高兴看他那些零里零碎的摘抄,这才没跟他计较。马肃上了大学,接触的东西多了,反而摘抄做得比较多,从张岱的《夜航船》到木心的《温莎墓园日记》《文学回忆录》都是很好很好的东西,抄一遍,就能得到很多东西。

    当然,除掉那些令人羞愧的摘抄,马肃的随笔还是很受周蕾喜欢的,实验班的时候就一直在随便后边写评语,建议他挑选几篇自己满意的,向各个杂志社投稿。但那时马肃一来比较羞涩,二来手段有限,那时家中没有电脑,也没有互联网,也没有手机,他又是个老老实实读书的好少年,网吧从来不去,所以基本与世隔绝,搞不到靠谱一点的杂志社的通讯地址。所以一直没怎么实际行动,

    高中三年换了语文老师,老夫子叫吴尚庸,这名字就很有格调,他比周蕾更加穷凶极恶,每个礼拜至少五篇随笔,属于硬性指标。高中三年,他换了六七本随笔本,写了上百篇文章,随笔这个东西让他收益匪浅,记录了高中时代的点点滴滴,也给自己结结实实夯实了写作功底。

    后来上了大学,通讯方式也越来越多,陆陆续续也就给《萌芽》、《散文》、《江南》投过一些稿子,也给校刊投稿,也拿了将近两千块钱的稿费。可惜大学生活散漫自由,来自网络的诱惑更加让他没法沉下心来写作,很多好的想法,在脑海里绕来绕去,饶了好几个月,最终消失地没有踪迹。

    高中时代让他的描写成为强项,用吴尚庸的话,基本上是整个年级最优秀的几个人之一,欠缺的只是情节和构思。大学时代的阅读思考,让马肃自觉比高中又上了几个档次,当然马肃有自知之明,他没打算成为像莫言、贾平凹那样文学家,通过那些几句火候的节奏控制和情节设计让自己的作品成为千锤百炼的艺术品。现在他的目标是赚钱,那些文艺的有内涵的但是卖不出去的东西,等马肃有空了倒可以写点出来,弥补一下自己因为被现实挤压过早凋零的文艺梦。

    关于题材,马肃想了蛮久,以他现在的文笔,以他后世看过的那些故事、电影和桥段,青春小说信手拈来。马肃大学时代没少读萌芽,连他后来上厕所的浴柜里还有一本合辑版的萌芽,不是说他的阅读水平永远停留在萌芽这种青少年读物的程度上,实在是他既然想往萌芽投稿,必须搞清楚那些编辑的口味,而且萌芽故事都挺短,五六千字,上个大号正好能够看完一篇,而且不用太费脑筋,欣赏欣赏年轻人那种追求美的描写和感叹。

    可以当练笔,兼且弄点菜钱,秀安中学是高中,不属于九年制义务教育,食堂的饭菜比青禾中学就贵了不少,一份大荤两块五,小荤两块,带点鸡蛋一块五,时蔬一块,豆腐和大白菜五毛,大米饭六毛,印象中高中马肃吃的最多的就是一份大荤一份豆腐或者一份大白菜,再加一份饭,一顿饭三块六,午饭晚饭两顿就是七块二,早饭一碗粥加咸菜一块二,加一份炒鸡蛋二块二,每天一热水开水两毛,这样一天光吃饭喝水已经八块多,夏天天气热,每天得洗澡,澡堂一张票两块,一天开销就过了十块了。而马肃一个月的生活费也就300,按天数算,还不到10块钱。

    所以整个高中时代,马肃的日子都过得扣扣嗖嗖,能冲凉就绝对不去洗澡,但是高中生新生代谢快,汗出得多,身上味道也大,光靠一暖壶热水混着冷水冲澡,身上总留着一股汗味,马肃自己还不觉得,同寝的花花公子加精致男杜文曦就受不了,有一次当着其他同学的面直接说马肃身上有臭味,弄得马肃很下不来台。

    《萌芽》的稿费这个时代大约每千字40-50元,一篇文章起码也有五六千字,就是两三百块钱,对2003年的高中生,这就相当于大半个月的生活费了,真不算少,这部分稿费马肃还是挺有信心拿到的,毕竟上个时空自己就拿过,很懂编辑们的口味和套路,不仅自己发表过的文章记得很清楚,上百本读过的文章也多多少少有点印象。

    除此之外,马肃还有更大的野心,从大学开始到毕业,他是《鬼吹灯》和《盗墓笔记》的忠实读者,当年大学过十一点半熄灯,躲在被子里打手电看《鬼吹灯》这种事他不是没看过。他当然不是人工智脑,虽然好些章节书也看过,电影也看过,电视连续剧也看过,但是要他闭着眼睛写出来,那肯定还没这样的本事,好在现在这两部小说都没出来,盗墓这个题材还没兴起,马肃可以凭着他脑海中那些似是而非的盗墓知识和情节,弄点故事出来,不用一模一样,理清脉络之后,往里边加东西就成。

    主要是相关专业知识比较匮乏,虽然当初书读得挺仔细,但是很多东西知道原理知道大概,专业用词上就差了很多,马肃都打了标记,打算哪天到老姐家上网百度。当然有的连关键词都没有的,马肃只好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反正是小说,不是专业论文,知道有这么回事,能圆的过来就行。

    有想法有故事写起来就比较快了,这是第五个晚上,每天晚上七点半左右开始,一般到十点半或者十一点结束,马肃比较克制,毕竟明天一大早还得早起跑步,四天下来,写了将近两万多字,平均每天超过五千字。再写多,感觉人物对话和情节衔接就有问题,虽然大多数桥段来自《鬼吹灯》或者《盗墓笔记》,马肃还是希望自己能够认认真真完成自己的第一次长篇小说的创作。

    今天写起来很顺,估计前几天铺垫得很够,情节迅速推进,时间也飞快流逝,到马肃停下笔的时候,已经将近十一点半。马肃畅快地舒了口气,像了解了心愿一样心情放松,揉了揉发青的食指指尖,长篇小说看起来挺爽,写起来不仅很累,而且很枯燥。马肃头脑里的念头和稿纸上的线索让他能够顺利推进情节,但是每天到点,他还是有一种松了口气的感觉。写小说和看小说不一样,看小说废寝忘食是情节和悬念,而这些东西在作者脑子里盘旋了不知道多久,所以想要把这本书写完的成就感才是激励作者写书的重要动力,这就是创作的激情。

    马肃的激情就是钱,这很俗气,但是比较真实。他在一边琢磨情节的时候,时刻在想,怎么写才会让读者有继续读下去的兴趣。对马肃这种写文章比较文艺比较灵性的人来说,这么写东西确实还蛮痛苦,但是这才是写书赚钱应该考虑的东西。当然,性格原因,那种逻辑上的硬伤马肃不会去犯,也用不着,《鬼吹灯》原本的情节就相对比较严谨,这也是吸引马肃阅读的地方,设定光怪陆离,怪事层出不穷,但是都有内在的逻辑,从而使世界观比较完整,比较严谨,这也是《鬼吹灯》和《盗墓笔记》能够那么引人入胜的地方,相对而言,马肃更喜欢《盗墓笔记》。

    一边捋着脑海里的情节,马肃躺上了床,竹席触手还带着暖意,夜色也带着几分湿热气息,周围一片深夜的蛙鸣,当然电风扇呼呼的响声很快淹没所有声音,马肃不知不觉就沉入了梦乡。

    到八号晚上六点多,马肃老爸接到电话,电话是大表哥何翰章打来的,他昨儿一早出门从广东惠州出发,下午四点多钟总算到家,一路又是火车又是汽车的转车,明天中午上二舅家吃饭,算给他接风洗尘。

    何翰章比马肃大了五岁,一般小朋友都比较喜欢跟比他大的小朋友一起玩,马肃就爱跟着何翰章一起,何翰章本人比较野,个子高,跑得快打架也狠,玩的劲头很大,在同龄人里算是孩子王。农村孩子玩起来都很疯,对抗性比较强,比如农忙过了,家家户户晒谷场上都是成堆的稻草捆,大伙就分两队,互相投掷稻草,但是马肃年纪比何翰章的玩伴要小上三四岁,玩起来很吃亏,何翰章每次都把马肃算他一伙儿,常常一个人直接面对对方两三个人,马肃就在边上给他递递稻草,基本等于凑数。

    何翰章名字取得很儒雅,但是文化功课一向班级倒数,运动会的时候倒挺能为班级争光,那时候青禾中心小学比较有钱,运动会拿到名次学校直接发钱的,何翰章六年级的时候,马肃二年级,班级运动会开始,马肃除了给自己班加油就是给何翰章班级加油,去光荣榜看分数的时候,第一个看的是六年级,然后才轮到自己班级。那一年运动会何翰章报了好几个项目,拿了有二三十块奖金,运动会还没开完,何翰章奖金一半进了马肃的肚子。

    何翰章入伍当兵的时候,马肃小学刚毕业,他在军营当了六年,两年义务兵,四年士官,复员回来马肃已经在平江上大学。从初中到高中再到大学,正好是马肃世界观形成的过程,所以当何翰章复员回来结婚的时候,印象中那个身材高大,满脸青春逗的大表哥已经变成一个陌生人了。

    后来马肃大学毕业就去了魔都,成家的时候房子买在平江嘉道,来往就更加少了,只听说何翰章先靠着老丈人的关系到桃陵区当了特警,后来嫌特警太累,工资又低,去了工厂,工厂带不满两年,嫌工厂太累,又去桃陵法院当了法警。法警不是正式编制,虽然工作轻松,一个月才三四千,不够养家。但是他文化程度低,又不肯学习,司法考试这道坎拦了他大半辈子,他又爱玩,隔几个月就要去上海去平江这些大城市玩一趟,当然是借孩子的名义,日子过得一直比较拮据。

    至于大表嫂宋霞,人其实挺好,性格温婉大方,和公婆处得都还可以,招呼起马肃马泓这样的小表弟小表妹也落落大方。她家庭条件挺不错,姨夫是桃陵区下辖枣庄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管理科科长,官不大,但是事情管得挺多,何翰章这么一而再再而三在公检法系统蹦跶,宋霞姨夫没少费功夫。

    当然,马肃老妈何巧芝虽然也喜欢这个侄女婿,但是一开始还是觉得有点委屈大表哥何翰章,主要宋霞性格虽然好,但是人长得实在不漂亮,而且还很胖。何翰章长得挺清秀,还当过兵,所以看着很有精神头。而且何翰章从定亲到结婚都很匆忙,何翰章当兵之前就认识宋霞,何翰章比其他人晚一年上学,又念了两年三年级,所以虽然比宋霞大两岁,但两人是桃园技校的同学,何翰章当兵之前,倒跟宋霞没什么交集,到他知道自己马上要去军营当两年光棍的时候,突然就急了,对宋霞发动穷凶极恶的攻势,然后在入伍之前,两人在平江水上公园玩了一天,晚上就把该办的事都办了。

    这事何翰章做得挺不地道,人姑娘还是个刚满十六岁的毛丫头,啥也不懂,也幸好姑娘缠得紧,何翰章也实在勾搭不上其他人,两人电话聊了三年,趁着这次探亲回家,就急着把亲事先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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