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都市小说 > 天灵灵地灵灵 > 第111章


夏家在B市也没什么亲戚,所以初二初三这种走亲戚的日子,他们就只能是宅在家里面了。不过,宅着也有宅着的好处,舒坦啊,吃吃零食看看电视,嗑磕瓜子唠叨几句,这样的日子一直过到初五,夏知秋连着四天都没下楼,夏花也是,夏小九更不例外。所以等宋如梅的电话过来,一家三口都觉得骨头都快要生锈了。


平常就是跑惯了的人,猛地一闲下来,还真有一种躺下来就起不来的感觉。


宋如梅那边也没大事儿,就是想请夏家三口吃个饭聚个会,注意,请的是一家三口,参与人员包括孙文浩李光明,以及宋如梅的父母,还有李光明的父母。


至于孙文浩,亲妈已经过世,亲爹也成了后爹,所以这种聚会,孙文浩是肯定不会请他一起参加的。


这聚会说是寻常聚会一下,但实际上,还是一种人际交往,多了彼此的家人,就是交际圈的一种重叠了。夏花特意打电话给周大叔,询问了周大叔的意见。


她现在是国家公职人员,随随便便和哪家走的太近了,估计都是有注意事项的。她自己不知道这些,周大叔这会儿就显出来作用了。


最后,就是带着周大叔一起赴宴。


周大叔意气风发,宴会中间特意炫耀:“我们三月份结婚,过段时间给你们发请帖,到时候有空请一定要过去。对对对,只确定是三月,具体日子还没定下来呢,要夏花先看看,选个比较好的良辰吉日。”


“结婚照?正打算去拍,过完年就去,我已经问好了影楼,毕竟结婚很重要,女人一辈子最美的时候,所以这结婚照也要好好拍?会很累?哈哈,那我可得多准备一些补充体力的东西才行,免得中途没力气了,扫了夏花的兴致。”


“新婚蜜月?这个肯定是有的啊,不过地点还没定,看夏花喜欢去哪儿,要是喜欢国内的风景,那我们就在国内走走,要是想到国外去一趟,那我们就去国外,知秋和小九也一起去。”


“宴席在哪个酒楼?就在饕餮楼,那家的饭菜还是做的挺不错的,贵一点儿就贵一点儿了,结婚也就这么一次的事情,贵点儿我也心甘情愿。”


夏知秋嘴角抽了抽,看夏花,夏花一边脸红,一边在桌子下面掐了周大叔一把,然而周大叔这会儿并不觉得疼,反而满心甜蜜,转头冲夏花笑的像是中了一百万大奖。


夏花也是有些无奈了,伸手拿开他的酒杯,冲众人笑道:“他有点儿喝多了。”


“哈哈哈,可以理解可以理解,我当初求婚成功,我老婆答应嫁给我的时候,我就恨不能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一下班就骑着自行车乱转,看见个熟人就要通知对方一下。”


宋如梅的爸爸笑着说道,宋阿姨也在一边帮忙出主意:“结婚的东西都采买好了?你们这一行的,应该是办中式婚礼吧?那是不是就要做那种龙凤衣服?要买还是要做?做的话,我认识个做旗袍的裁缝师傅,要不然帮你们问问?”


“还有化妆师,也要提前预约一下,免得到时候没有好的。”李光明的妈妈也在一边出主意,夏花还真不知道这些,夏姥姥结婚的时候她没出生呢,不知道什么规矩。她自己结婚的时候,国家是要求不浪费资源,于是,连个照片都没有,大队里面大喇叭吆喝了一下,她抱着被子就进了新房,这婚就算是成了。


“还要有乐队,还有摄影师,还有车队。”夏知秋在一边掰着手指算,之前还觉得自己这个假期过的太闲了,没想到,一转眼,就发现自己有这么多的事情要做。


夏花一开始还有些不好意思,但说着说着,就大方起来了:“求婚戒指?这个还真没有,阿铭,你还没求婚呢。”


周铭瞬间精神起来:“这个肯定不能忘记,我一直都戴在身上呢,就等着过两天给你一个惊喜了,你放心,别人有的,咱们肯定有,别人没有的咱们还是要有。”


众人嘻嘻哈哈的,吃完饭硬是聊了两个小时的天,这才各自告辞。


出了酒店,周铭就笑道:“能一起坐下来聊天,就表示是朋友了,以后才能继续来往,要是吃完饭就走,那就是客套客套,客套完了大家该做什么就去做什么。”


初六的时候周明亚也打电话过来,说是她妈妈要请客,请夏花也过去吃饭。这次是在周明亚家里,周妈妈自己下厨准备的饭菜,和宋如梅妹妹的温婉知性,以及李光明妈妈的爽朗大方比起来,周妈妈虽然略有些逊色,但更贴近生活,和夏花唠叨的都是一些养孩子的事情。


这两位明显是有共同话题的——现在都是单身,身边都是只有一个闺女,闺女都是要长大了要谈恋爱了以后要结婚的。周妈妈说起来就发愁:“她爸爸不是东西,现在明亚心里都有阴影了,一直和我说以后不找男朋友不结婚,生怕遇上个……哎,我也是没办法,劝她她也不听,这个小九,是你们家知秋的男朋友?小伙子长的英俊帅气,知秋是怎么和他认识的?”


“我们老家那边的。”夏花含糊说道:“从小一起长大。”夏小九就是被夏知秋养大的。


“你也别着急,明亚这是没遇上喜欢的人呢,等以后遇上了,你多鼓励鼓励,让她勇敢的走出来那一步,以后事情就好办了。”夏花劝道,前所未有的,她想感谢一下张志鹏,他的逃跑,虽然给夏知秋父亲这个角色造成了缺失,但同时也避免了让夏知秋看见这个男人身上的不足和恶心。


当父亲的,对儿女的影响是很大的。一个父亲若是很优秀,那以后闺女长大了,就会照着父亲的优点来找男朋友,可一个父亲要是太恶劣,那闺女说不定就要有恐婚症了。


夏知秋在成长的过程中虽然没有爸爸,这是她人生中的一个遗憾,但同时,她躲过了父母不和天天吵架的家庭环境。她有缺点,她依赖母亲。


她若是没见识过张志鹏的恶劣,她也可能会期待父亲,可偏偏张志鹏自己作死,将那些期待给直接掐断了。


然而这些,都是发生在夏知秋长大之后,三观已经形成了之后,所以,哪怕她觉得父亲是个不好的,这些也不会影响她的择偶观,也不会阻拦她以后的婚姻。


可周明亚就不一样了,她见识过父母的恩爱,同时,也见识了男人出轨的恶心,更经历了亲生父亲想要她和妈妈死的事情,从小娇养的花朵,受不住打击,明面上看着是已经长好了,但实际上,那花儿的根茎已经被损毁了一大半。


若是以后精心培养,说不定能好转,可要是不注意,指不定就要枯萎了。


两个当妈的你一句我一句,然而夏知秋已经被周明亚拉到自己卧室去了,一边给夏知秋拿酸奶一边问道:“那个真是你男朋友?长的可真好看,他有兄弟吗?同样好看的,我可以追一下啊。”


夏知秋有些无语:“你妈之前还担心你不想交男朋友呢。”


“哎,那些个人,我一眼就看出他们的嘴脸了,不是看中了我的长相,就是看中了我的钱包,你都不知道,最过分的一个,是看中了我的户口呢,想结婚之后凭借夫妻关系将他自己的户口给挪过来,这个更恶心啊。”


“这样的人,杀了我我都不会和他们交往的。”周明亚撇嘴:“这个事情,你别听我妈瞎说,虽然我觉得这些男人恶心,以后也不想结婚,可我要是遇见个好的,那我也不是不能改变想法的。”


“你年纪还小呢,不着急。”夏知秋笑眯眯的说道,周明亚伸手:“我比你还大一岁呢。”


“心理年纪比我小。”夏知秋说道,周明亚顿了顿说道:“我今年大三了,明年这个时候,就该考虑实习的事情了,我想到外面走走,你有什么建议吗?”


“太偏的地方不要去,穷山恶水出刁民这句话不是随便说的。”夏知秋顿了顿说道:“你单独一个女孩子,千万别去,要是有同学愿意陪着你去,那倒是可以考虑一下。”


周明亚笑眯眯的点头:“你放心,我自己会小心的,我这个人,吃不了苦,所以我还是会选择大城市的。”


等外面夏花和周妈妈聊完天,过来催夏花准备回家的时候,已经是两点半了。


出了周家所在的小区,夏花叹气:“过个年,就是累人的很,走亲戚也累,还不如前几天咱们自己在家呆着呢。”


“你什么时候开始上班?”夏知秋问道,夏花搓搓手:“只要有任务,随时都能上班,没任务的话倒是可以拖两天,对了,小九上学的时候,你周叔叔已经给办妥当了,到时候他只要直接去学校就行了。”


夏知秋点头,抱着夏花的胳膊晃了晃:“那你给周叔叔打个电话,趁着我没开学,咱们将你们结婚要用的东西给准备起来,还有新房要布置,这个就你们两个自己商量吧,反正是你们自己住,自己满意就行。”


除了礼服这些大件儿,结婚要的东西还真不少,按照他们老家这边的习俗,女方要准备的嫁妆有好几样,一个是被褥,四件套,梳妆台,还有镜子,椅子这一类的,一个是新衣服之类的。


被褥四件套这些是多多益善,能用一辈子是最好了。梳妆台要选大的,能放的东西多。镜子梳子筷子杯子这一类的,和古代嫁妆的意思差不多,都表示自家闺女有东西用,不用婆家养活。


椅子要选那种带背靠的,这叫有依有靠。另外还要准备两束白棉花,用红线扎好,这个代表子嗣绵延。这些是夏知秋亲自给老家荷花婶子那边打电话问的,宋如梅的妈妈当时说的那些,是B市这边的规矩,可夏花是H省的人,夏知秋就打算用H省这边的规矩。


这些东西不是一两天就能买完的,周大叔还要交叉着买新房里要用的东西,像是喜字啊,红绸啊,花球啊,捧花一类的,那就更耗费时间了。


夏知秋也是很识趣的,能跟着去的,她就跟着去,不能跟着去的,她就不跟着去,给两个快要结婚的新人留出单独相处的时间和空间来。


正月十五那天,周家又请了夏花母女俩过去做客。这次是商量结婚的日子,夏花自己已经算过了,三月十二号,阴历二月十八是个好日子。


这么一算,就只剩下一个月准备时间了。原本悠闲的准备,忽然就开始变得繁忙起来。夏花在日历上将所有的行程都给标注上。


结婚照特意选了周六拍,其中一套夏知秋也要入镜。周铭要娶夏花,首先的条件就是接受夏知秋。


夏知秋这样忙忙碌碌的,上课铃响了才刚进教室,下课铃响了人已经没了,夏小九跟在她身后跑,两个人都没空和别人搭话。于是,在他们毫无察觉的情况下,夏小九的容貌引起的风波,就这么悄无声息的平息了。


也不对,不该说是平息了,应该说是从明面上转到了暗地里了。大家背地里都会讨论一下夏小九的长相,但是谁也不会到夏知秋跟前问了。


夏知秋的宿舍也都传出来夏小九是夏知秋的男朋友的消息,对于别人家的男朋友,大家可能会欣赏会议论,但却不会再去随意打听了。更不会到夏知秋面前去打听了,至于夏小九,开学到现在就只和夏知秋讲过话,那一副冷冰冰的样子,谁敢去问?


夏知秋也不在意学校里面的这些流言,她忙着呢。


三月十二号早上六点,她就赶紧的开着车去接了化妆师过来,这个是宋如梅帮忙联系的,据说给明星化妆的,手艺特别好,当然,价钱也不便宜,出场一次收费一千,只两个妆容,一个是早上新娘妆,一个是到酒店换了衣服之后的敬酒妆,要是伴娘化妆的话是要另外收费的,一个三百。


他们没另外请伴娘,就让夏知秋充当了。


化好妆是八点多,厨房里夏知秋煮好了鸡蛋,切得一小块一小块儿的,正好一口一个,还不会沾上唇膏。夏花吃了四个垫肚子,从早上起来到中午到酒店,她都不能吃饭的。


其实按照他们老家那边的规矩,该是中午来迎亲的,到酒店再举行仪式,吃饭的时候都已经是下午两三点了。


接下来是换衣服,藏鞋子,宋如梅的爸妈和李光明的爸妈,还有周明亚父母,都是充当非得新娘子这边宾朋,这会儿也都赶过来帮忙。


十一点半,周铭上门。房门被关的紧紧的,周铭开始塞红包,塞了足足十八个,夏小九才开了门放他进来。


夏知秋站在夏花身边,笑着看周铭被宾客们刁难,一会儿要唱歌,一会儿要发表爱的宣言,一会儿又被要求做俯卧撑。通通都过关了,就该是找鞋子了。


周铭给夏小九塞红包求提示,夏小九红包照收,提示是没有的。于是辛苦周铭自己到处找,找了将近二十分钟,周明亚得了个大红包,这才在夏知秋的暗示下,给周铭眼神提示了一下。


“小花儿,嫁给我好吗?我来娶你,带你回家,跟我走好吗?”周铭单膝跪地,将手里的捧花送上,求婚是上周求的,夏知秋当时不在场,夏花回来也没仔细说。


不过想想也是,这种比较隐秘的事情,还是放在心里一个人甜蜜就行了,没必要非得要说的清清楚楚,又不是犯罪。


夏花红着脸伸手,周铭将捧花塞给她,然后给她穿鞋子。起身,弯腰,将人抱起来往外面电梯去。周围宾客闹哄哄的跟上去,夏知秋也忙拎着包拎着裙子一起跟着走。


夏小九落在最后,他还得负责锁门呢。


典礼上就更是热闹了,夏知秋亲自扶着夏花,将她送到台上,将夏花的手交到周铭手里,然后抬眼认真看他:“我将我最爱的人交给你了,你以后,一定要好好照顾她,保护好她,让她这一辈子开开心心的,让她接下来所有的日子里,都是幸福快乐的。”


周铭也很认真很严肃的点头:“你放心,我定不会辜负她的。以后,你也和我们一起住,方便你监视我,若是我有对不住她的地方,你也能第一时间发现。”


夏知秋笑了一下,微微点头,然后退后,将舞台留下这一对儿正在结婚的夫妻。


周铭请的这个司仪,不是那种煽情让人落泪的,主持的风格是那种温馨温暖的,问了两个人的恋爱过程,给众人展示了一场幸福的爱情画面。


一直到下午四点钟,所有的宾客才离席。周老太太颤微微的过来,大声的叮嘱:“你们也快点儿回家,今天累的很了,早早休息,剩下的事情明天再说,快回去休息吧。”


周毅则是拍了拍周铭的肩膀,难得面带笑容:“早点儿回去吧,洞房花烛夜,可别浪费了。我带妈妈回去,剩下的事情你就不用操心了。”


周铭一脸感激的点头,夏知秋也带着夏小九过来告辞:“我明天再去接你们,到时候再去周家,今天晚上,是属于你们两个自己的,祝你们白头偕老,早生贵子~”


做了个鬼脸,拉着夏小九赶紧走人,夏花哎了一声,伸伸手,却是没将人留住。周铭知道她心思,拍了拍她手臂:“不用担心,知秋已经长大了,也肯定会调节好自己的心情的,再说,咱们明天将她接回来,和咱们一起住,到时候就是家里多了一个我而已,剩下的都和以前一样,所以不用担心。”


夏花点点头:“我知道,我就是……”有点儿舍不得。


夏小九跟着夏知秋进门,一边将房门关上,一边伸手拉夏知秋:“你别伤心,你还有我呢。”


夏知秋笑:“谁说我伤心了?我这是高兴呢,夏花同志这一辈子过的不容易,现在好不容易找到了相亲相爱的另一半,我身为夏花同志的贴心小棉袄,只有为她高兴的,现在我就盼着她能早点儿给我生个弟弟。”


夏小九笑眯眯的盯着她看,夏知秋声音慢慢的降低,沉默了一会儿,使劲揉了揉夏小九的头发:“你笑什么?好吧,我承认我是有点儿难过,可我总会习惯的,反过来想想,若是夏花现在没结婚,换成我嫁人了,那被留下来的夏花,会不会也是这样的难过?心里酸酸的不是滋味?”


所以,她宁愿先将夏花嫁出去。等以后她再嫁人的时候,夏花就是再难过,有周大叔和弟弟在一边安慰着,这种伤心难过,也就不会持续太长时间了。


夏小九伸手,将夏知秋的头发往后面抚了抚:“嫁人?”


夏知秋眨眨眼没出声,夏小九往前倾身,那一张脸几乎要贴在夏知秋的脸颊上了,夏知秋眨眨眼,伸手推了一下没推动,然后抬眼盯着夏小九的眼睛看。


夏小九一张脸都好看,但最好看的,还是这一双眼睛。平常看就是亮闪闪的,这会儿仔细看,就像是里面有星辰大海,深邃迷人。


夏知秋忍不住伸手,按住夏小九的眼角,手可摘星辰,她要不要试试?还是算了吧,美景要保护好,以后才能时时欣赏,要是毁掉了,可就再没机会看了。


眼睫毛也挺长,夏知秋手指上移,拨动了一下,就跟小刷子一样,这个比喻是很俗气的,十个描写眼睫毛的句子里,有九个都说是跟小刷子一样。


但从侧面说,也是说明这个比喻太形象,太逼真了,所以大家伙儿才都愿意用。


接下来是脸颊,夏知秋摸了两下,细腻光滑,让人触之欣喜,不舍得放开,哎,这样的皮肤要是放在自己脸上就好了,心里正感叹,蓦然觉得她刚才还觉得好看的眼睛,忽然又放大了些,距离自己更近了,她还没来得及欣赏,唇上就贴了个温温软软的物体,然后,又有什么,正在舔她的嘴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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