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都市小说 > 我不是天王 > 第二百六十七节:正发生

建邺,江南嘉园小区

    这是一个定位中高端的居民小区,绿化做得很好,房子也都是以大户型为主,张长富现在的家就在这里。

    这是一户三室两厅的房子,装修得富丽堂皇,用料考究,宽敞的大客厅可能有四五十平——每次看到这个客厅,张长富总是会想起两年前来。

    在那个时候,他刚刚破产,全家只能蜗居在一个面积也就和现在这个客厅差不多大的单身公寓中,以至于他当时想要收留沈欢,都无法带他回家住,只能让他住在他老婆的那个“礼仪公司”里。不过好在沈欢并不介意,反而记着他的这份情,后来发达了也没忘了提携他一把,要不然的话,他如今又怎么能这么快就东山再起呢?

    这是他生命中的贵人啊!

    张长富也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如今看到沈欢身陷舆论纠纷之中,自然也是不可能不关心,已经打了好几个电话过去慰问过了,本来还想自己亲自过去看看的,但是沈欢这两天好像很忙,在电话里给他婉拒了。这他倒是也能够理解,毕竟无论是谁,碰到这样的事怕都是要忙得焦头烂额的。

    虽然无法亲自去慰问沈欢,不过今天晚上的这场新闻发布会,张长富自然是不能错过,所以他推掉了今天晚上的活动,早早地回了家,六点半就开始在客厅里守着电视机等起来了。等到新闻发布会开始之后,更是一口气看到了现在,连个厕所都没有去上。

    “……沈大师真是有才啊,当年我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就知道他不是凡人!”

    电视画面上,沈欢正在不断地吟诗写字,张长富看着,感觉自己心潮都澎湃了,忍不住跟身边人唠叨起来,满脸自豪,像是上面正在表演的人是他自己一样。

    “换做别人来,谁有本事能够像他这样,一口酒一首诗?牛逼!”

    作为沈欢的忠实拥趸,曾经被沈欢一遍又一遍地洗脑的对象,张长富在这个世界上对于沈欢的迷信程度,绝对是数一数二的了。

    不由得他不迷信啊!

    虽然沈欢这个人看起来不靠谱,让人没有信任感,很多话、很多举动做出来在绝大多数人眼中都是无厘头、莫名其妙的,但是曾经跟随沈欢从最低谷一直走上来的张长富亲眼看到,事后的事态发展都证明了沈欢那些莫名其妙的举动有多么的睿智和有预见性,沈欢在那些过程中所展现出来的各方面的惊人才能,张长富更是感受得真真切切,尤其是沈大师的才能还是全面性的。

    一开始的时候,在长风路派出所的那个晚上,沈大师对他说他最擅长的是商业布局,张长富信了,结果后来才知道,原来沈大师在音乐上的才能也是那么惊人;在那之后,沈大师似乎成为了一个顶尖的优秀原创歌手,结果不久之后他拍的电视剧火爆全国,甚至走出国门,红遍东南亚;再之后,沈大师又跨界到了文化圈,写的小说也是风靡全国,掀起一股盗墓小说的猛烈热潮,连张长富的女儿都成为了沈欢的书迷,一时之间《鬼吹灯》成了张长富家中一个难以处理的对象。

    坚决杜绝,不准他女儿看嘛,这毕竟是沈大师的作品,他的人生可是被沈大师所拯救的,如今却不准女儿看沈大师的作品,这着实有些忘本的味道;可是不杜绝,任由他女儿痴迷这小说的话,又影响女儿前途,毕竟他女儿马上就要高考了,天天迷恋阅读这小说,耽误了学习怎么办?

    这实在是两难……

    也正是因为跟在沈欢身边一路走来,亲眼看到沈欢的这些成就,所以张长富比任何人都更加确定沈欢没有什么所谓的工作室、枪手之类的东西,他所有的才能都是属于他自己的。

    就比如现在盛传的那个沈欢文学工作室,张长富就半点不信,因为他可还清楚地记得当初在长风路派出所的那个晚上。

    那是改变他人生轨迹的一个晚上,由地狱重返人间的关键节点,他这辈子都不会忘却。

    他还记得,在那天晚上,沈欢就曾经对他吟过一首诗,其中的一句他到现在都还记得。

    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将会成为亲切的怀恋。

    沈欢在那时候可就是展现出过他的文学才能了!

    那个时候沈欢穷到连住的地方都没有,身上连十块钱都拿不出来,就随手说出这样令他这一生可能都不会忘记的经典语句,总不能说他这首诗也是花钱找人做的吧?他当时根本就没钱啊!

    这是一个最简单的逻辑,所以在这件事中,张长富可以算是最相信沈欢的一个人了。

    或许就连本茹、陈家康、甚至于林荷溪在坚决表示相信沈欢的同时,心底都难免有些嘀咕,会闪过一下代笔的可能性,但是张长富坚决不会。所以如今看到沈欢在新闻发布会上,沈欢一口酒一首诗地写出来,他是深信不疑,深信这些都是沈欢的原创。

    因为他本来就是一个这样不断创作奇迹的人啊!虽然这种写作速度,以常理来说委实恐怖,匪夷所思,可是沈大师又怎么能以常理来推断呢?

    他可是当初在那样一个绝境下,都能够逆风翻盘的人。

    这样的人,注定不是一般人,他生来就是要来创造奇迹的!

    ……

    坐在张长富旁边跟他一同看电视的是他老婆李翠兰,从她的表情来看,她就没有她丈夫那样对沈欢深信不疑了。

    虽然她也是和张长富一样,跟着沈欢一路走过来的,但是她和张长富的起点角度不一样——张长富当初在绝望之下,理性已经发挥不了多少作用了,一开始就是把沈欢当成了他的救世主来看待的,看沈欢的角度有偏差,而她一开始是把沈欢当成一个神棍来看的,只是为了她丈夫,所以才配合沈欢来一起演戏。

    角度上的偏差,使得她不像张长富那样对于沈欢绝对迷信。

    虽然并不绝对迷信,但是她也确实是看着沈欢一路走过来的,张长富所知道的事,她基本上也都知道,所以她对于沈欢的看法在这两年中也在不断地变化着:这不是一个神棍,而是一个各方面才华惊人的智者,只不过他不太喜欢解释,又喜欢开玩笑,所以一开始才给她一种神棍的错觉。

    基于对沈欢的这种认知,所以她在这件事爆发出来之后,也是相信沈欢的,只不过她现在又有点动摇了。

    毕竟她所看到的情景实在太过惊人了。

    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沈欢就没有停过,一边喝酒一边写作,都不知道已经出多少首诗词,多少篇文章来了!

    这从常理来看,绝对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即使沈欢在她心目中的才华已经非常惊人了,做出这样的举动来,多少还是让她不免有些惊疑不定,毕竟她不像已经加入了“拜沈欢教”的她丈夫那样盲目。

    所以她忍不住犹犹豫豫地说道:“不过这也……太夸张了吧?”

    张长富不以为然,“这有什么?两年前的那个晚上,你又不是没看到过沈大师出口成诗的本事。”

    李翠兰也确实还记得,然后又自己想出了一个可能性来:“也或者说是他以前写的,现在才拿出来?”

    张长富闻言,想了下,点了点头,“也有这个可能。”

    ……

    这俩公婆都是了解沈欢的,李翠兰都会有这样的怀疑,更别说那些不了解沈欢、只是通过媒体和影视、音乐作品来了解沈欢的人了。

    新蓝微博的网络直播间中,人数迅猛增长,已经突破了两百万,达到了284万的程度,而以目前的态势来看,突破300万同时观看人数已成定局。

    这个数字是相当恐怖的,对服务器的考验也是巨大的,还好新蓝微博方面早就提前做好了准备,网络直播间这才没有崩溃,还在正常地运转着。而在网络直播间的聊天室总,评论已经疯了,即使经过了新蓝微博的分流再分流,网友评论还是飞快地不断滚动,还没怎么看清楚就已经滚过去了。

    “我靠,这家伙究竟买了多少货啊!”

    “虽然很多都听不太懂看不太懂,但是这些作品好像都很牛逼的样子,从那些大佬们身上就可以看出来了。”

    “确实都是非常优秀的作品,名言佳句实在是太多了,多到了一个恐怖的程度。这要真都是他写的,那他的才能只能说是旷古绝今了。”

    “这家伙实在是太蠢了,想要通过这种方式来证明自己,却也不想想怎么可能有人会做到这种事?再天才也不可能啊。”

    “51!”

    “计数君加油!”

    “我看这个数字怎么感觉不太对劲啊?用他们刚才那个算法换算成钱的话,这都三千万了吧?他身家总共才多少啊?而且还有那么多都投资不动产了。”

    “我别的不想说,只想说这家伙的酒量是真的恐怖,他上辈子是酒坛子吗!”

    “要不是看到他的脸终于红了,我真要怀疑他喝的是不是水呢。”

    “喝的肯定是酒啊,你们没看白马书院的吴大师刚喝了几口就已经脸红了吗?而且还都是从一个箱子里自己拿出来的酒。”

    ……

    这些说酒水问题的,指的是刚才在新闻发布会上发生的一点小插曲:一开始工作人员只是拿了一瓶酒上来,但是没过多少时间,这瓶酒就被沈欢给喝完了,然后沈欢似乎是嫌一瓶瓶来太麻烦了,直接豪迈地让工作人员搬了一箱上来——这样的广告效力也是最大,箱子上“古井”的商标可比一个酒瓶上的商标大多了,而且就摆在那边,想看不到都不行。

    这箱子酒搬了上来,沈欢也没有打算一个人吃独食。

    他似乎是看出了那边几位大佬的心思,主动邀请了他们一起共享美酒。

    “以诗佐酒,岂不美哉?”

    沈欢的盛情邀约之下,早就有这个心思的吴清晨在稍微推托了一下之后也就接受了——这位大师,在这一道道的精神冲击下,心思也激荡狂放了起来。

    除了吴清晨之外,还有几位好酒的大佬也接受了,而也是通过这几位大佬的饮酒反应,观众们才确定了沈欢喝的确实是酒。

    那些大佬们,往往一瓶还没喝上多久,脸上就已经泛起潮红了。与此相比,沈欢的酒量确实有些恐怖,他第二瓶都干了好几口了,竟然还保持着清醒,正在挥洒着他的又一篇作品呢。

    “五十八年春,李达康谪守巴陵郡。越明年,政通人和,百废俱兴……予观夫巴陵胜状,在洞庭一湖。衔远山,吞长江,浩浩汤汤,横无际涯……若夫淫雨霏霏,连月不开,阴风怒号,浊浪排空……至若春和景明,波澜不惊,上下天光,一碧万顷……等斯楼也,则有心旷神怡,宠辱偕忘……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进亦有忧,退亦忧。然则何时而乐耶?其必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乎……”

    这算是他写到现在最长的一篇了,而且欣赏门槛相比起他之前所吟的很多诗词来都要高了一些,大多数观众一边听着他吟,一边都听不大懂,只有少数一些古典文学造诣高的才能一下子听懂,而更少数如吴清晨这类在古典文学上造诣很深的大家,才能第一遍就听出这篇文章的惊人技巧和极度美感来。

    这位老先生酒量不大行,以诗佐酒确实美了,但是脸孔也是红红的了,情绪也不如之前那样含蓄了,听到感觉美妙之处,都会叫上一声好,再端起酒杯来小酌一口——这些大佬们可不像那个牲畜一样直接对瓶干。

    而听到那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时候,吴老先生更是眼睛发亮,连称了三个“好”,直接把一杯酒都干掉了。

    爽快!

    他现在已经无心去执着这些诗作究竟是不是沈欢所做的了,今天晚上他能够欣赏到这样一道道连绵不绝、人间奇迹一般的精神大餐,已经不虚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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