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玄幻魔法 > 玉帛金鼎 > 第一百一十章 创业初期

话说甄彪怀里揣着卖牛的两千块钱,到枫林镇的第一天,便是在城中村租了个便宜房子。两百块一个月。单间,没有厨房,也没有卫生间。

房子里连床都没有,一床破被子就铺在水泥地板上。

由此可见,我们的阿彪做好了长期艰苦奋斗的准备。

每天早上,阿彪从地上爬起来,也不刷牙洗脸,跑到公共厕所,半闭着眼睛,打着哈欠撒完尿,便披衣出门了。

为了省钱,阿彪不吃早餐。先去菜市场,并不买菜——因为买了也没处炒——而是试菜。当然不能试生肉青菜。阿彪专门走干货摊和零食摊。一边晃荡一边问老板:

“这花生米,多少钱一斤?”

或者:“红枣甜不甜呀?”

人家还没回答,他已往嘴里扔了五六颗。快速嚼着,方步踱着,又逛到下一家摊位,再试干萝卜。嚼过一阵,像个行家一样发表意见:

“老板,你这萝卜太咸了。”

老板见状,满心不爽:

“废话,不咸还叫干萝卜吗?这玩意又不是水果,可以拿来试嘴的。”

阿彪便不再搭理老板,再走下一家。

如此一路走过去,摊位上能生吃的,他基本都试了一遍。有一次实在饿急了,还扔了块咸鱼进嘴,倒看得老板目瞪口呆。呆过之后不禁向他竖大拇指:

“我靠,这么又咸又腥的东西,你也能咽得下去?”

阿彪对其称赞不屑一顾。但会勉强维持体面的造型,所以即便感觉有点反胃,这一刻也会尽力忍住不外吐。

就这样,阿彪在干货摊和零食摊边转悠到十点左右,试嘴代替了早餐。搞得小贩们纷纷侧目,互相打听:

“这个十三点加二百五,什么都敢吃,哪儿冒出来的?”

几年之后,小贩们才晃然大悟:那位到处试嘴的二百六十三,居然是江湖上大名鼎鼎的彪哥。不过小贩们不知道当初彪哥是因为饥饿,还以为他有什么特殊癖好。

那时候,小贩们再见到彪哥于街头现身,争先恐后将大神往自己摊位上邀请,一边手舞足蹈,一边媚开眼笑:

“哟,彪哥,你看看我这腌带鱼,是不是很靓丽?要不要试试?您随便拿。”

但彼时十分风光的彪哥,不愿再提起那段伤心的历史,于是勃然大怒,一脚踢翻摊位,骂道:

“塞你母,你当我是野猫啊?带鱼也能试?”

此是后话,暂且按下不表。

话说创业初期的阿彪哥,为了填饱肚子,在干货摊和零食摊一直转悠到近中午,才离开菜市场。到处寻找无所事事的闲人。

凡是见到踢着拖鞋,两手插在裤兜里,头上奇形怪状,而又无年事事的年轻人,阿彪立马迎上去,先是抛出一个媚笑,然后开始废话连篇:

“兄弟,尊姓大名?我看你骨胳清奇,日后必成贵人。”

“不如咱们交个朋友吧。江湖险恶,互相有个照应。您说是不是?”

人家当他神经病,白眼一翻,不搭理他。他就找下一个闲人。

功夫不负苦心人,每天总能找到那么一两个,穷极无聊,还他一个媚笑,听他一段废话连篇,言不由衷地回应:

“哥,我觉得你是个少有的热心人,左右无事,不如坐下聊一聊吧?”

于是两个十三点加二百五,就蹲在街边闲扯蛋。聊国际形势,聊国内大事,聊社会不公,聊街头生活,聊男人,聊女人,最后说到自己身上,不禁悲从中来:

“哥,咱也就是没钱,否则,这街上的女人,还不是想要谁就是谁?”

扯着扯着,浪费诸多口水,两人同时饿了。这时阿彪不失时机地大手一挥:

“走,哥哥我请你吃饭去。”

对方一听大喜过望,立马屁颠屁颠地跟在阿彪身后。阿彪先在路边小店买一瓶劣质烧酒,揣在怀里,唱着小曲,将那位新收的小弟,带进了街角米粉店,嚷道:

“来两碗肉丝粉,再加两个荷包蛋。”

小弟见吃的不过是碗米粉,大失所望,但既来之则安之,何况肉丝粉加荷包蛋,也算不错的待遇。于是两人扒着米粉,喝着劣酒,继续扯蛋。

三口劣质烧酒下肚,两人的情义又进了一层。

阿彪的言行,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有点怪异。其实这是他江湖创业路的第一步:积累人脉。

阿彪此前在福建泉州打工几年,没赚到分文,但积累了不少江湖经验,也听过不少创业鸡汤,其中最为印象深刻的,是上海滩杜月笙的故事。

据说当年杜月笙在上海滩威风八面,别人向其伸手借钱,从来不拒绝,最后他还一把火将所有的欠条都烧了,告诫后人:

“存钱不如存人脉。”

这个胡编乱造的故事,对阿彪的触动极大;同时也对这位另一时空的大流氓,佩服得五体投地,因此他卖了家中的牛,在枫林镇街头践行偶像的格言。

当然,他身上仅有一头牛的钱,只能请人家吃米粉,喝劣质烧酒,积累下来的人脉,还全是一些奇形怪状的街头二货。没一个像样的。

另外,阿彪根据自己的遭遇,再加上听来的毒鸡汤,还总结出一条人生经验:

宣传,对一个人的成功是很重要的。

所以,为了成功,除了请街头二货吃米粉,他还要努力宣传自己。

他当然无法做到像所有的奸商一样,花大钱在媒体上做广告。

奸商们通常都敢于向全世界宣称,自己的产品天下无敌,用之长生不老,百病不侵;自己的人品天下第一,随时随地都在捐钱拯救苍生,走到哪儿都是个绝世大善人。

彪哥倒是想学奸商们的套路,惟不过心有余而力不足,他虽然强卖了一头牛,却无论如何烧不起这个钱。

彪哥没钱,却有一张嘴。那张爱说废话的嘴,也是当初在泉州泡妞时练出来的。他在街头宣传自己,就是全靠这张嘴说废话。

靠一张嘴宣传,当然也不能姿势一摆,便站在街头的太阳底下演讲。那样肯定没人听他的,毕竟他不是什么大人物,更不能算是饱学之士。

他的宣传办法是,请人喝劣质烧酒时,强行给人讲故事。故事通常是这样开头的:

“兄弟我当年在泉州时……”

然后就是信口胡柴,从晋江混到石狮,又从厦门杀到漳州,西到龙岩,东到南平,差不多整个福建省都留下了他闯江湖的足迹。

实际情况是,阿彪自始至终都没离开过泉州晋江半步。

坐在桌子对面的听众,有时一个,有时两三个,本来只图一饱,对彪哥的故事,应该说兴趣不大。但吃人嘴短,人家热情地请你吃饭,你总不好意思粗暴地打断人家的话头。

所以,低头大吃之余,勉不了要当个稍微合格的听众。再喝上三杯劣质酒,脸红耳热之际,还得问几个无关痛痒的问题,以回应彪哥的一片热诚。比如:

“彪哥,听说闽南的妞都长得黑,是不是?”

彪哥见人提问,回答就比较有耐心:

“黑是黑了点,但身材都不错。比之非洲的黑珍珠,可就强多了。”

听起来就专业了。不但知道女人以身材为上,而且比上了非洲的黑珍珠,在二货们的耳中,这可不是普通人能说得出口的。

回答完毕,彪哥总不忘将话题绕回到自己身上。

我们的彪哥,当初在泉州晋江其实没什么曲折故事可言,伟大或英勇,就更谈不上了。除了口味不加选择地胡乱泡妞,就是挨了本地人一顿暴打。

但到了彪哥自己的嘴上,直接把自己说成了一个侠客或是勇士,帮工人出头讨薪,替朋友两胁插刀,然后与不良老板找来的黑社会火併。

说到关键处,便露出那颗缺了的门牙:

“瞧瞧,牙都被人打掉了。”

接着又不无愤怒的骂道:

“塞你母,兄弟我也不是吃素的,有几个兔崽子被我打坏了腰子,捅破了脾脏。”

为了表明自己不是吹牛,彪哥说罢又撸起袖子,卷起裤管,让人欣赏手脚上的伤疤。

那些伤疤历历在目,大小不一,多而且乱,观之怵目惊心,实际上却是真假难辨。

有些确实是在泉州被暴打时留下的,还有一些,是在回家后与老婆那场惊天动地之战中,不小心碰伤的。

而更多的,则是在去泉州之前,拜他老婆李铁牛所赐形成的。

对面的听众,本来对彪哥的故事,不过随口附和,只想应付了事,早点吃完米粉各奔东西。但见他露出半颗牙,以及手脚上怵目惊心的伤疤,又不禁半信半疑起来。

再多讲几回,有人稀里糊涂便对彪哥刮目相看了。

再加上,有从福建打工回来的老乡,在街头讲起来外面的打工逸事,总会提到一个叫甄彪的,被泉州当地人打得在医院躺了三个月。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于是,彪哥在外面跟人打架之事,便由此得到了证实。至于打架其实是单方面的挨打,而且缘起是他泡了个本地妞,这些便没人愿意去追究了。

那些吃了他米粉、喝了他米酒的听众们,对他的敬仰,不由得又增加了几分。

再后来,又有彪哥乡下老家的农民进城,在菜市场或工地上,无聊之际,八卦出了彪哥在家与老婆女版李逵的那一战。其声势之大,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十里八乡谁不认识彪哥?

至此,彪哥的豪勇形象,便在一些街头二货小流氓眼中逐渐丰满起来。

要知道,在家与老婆都能打上三个小时,在外面还能逊色到哪里去?

况且,离家千里,在福建泉州与本地人发生冲突,无论胜负如何,彪哥算是枫林镇江湖史上第一人,目前为止,也是惟一一个。

就这样,经过几个月的口耳宣传,彪哥身边慢慢聚集了一批小弟。

人脉初具规模。下一步就是如何发挥人脉的作用,蚕食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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